说吴考古

二、泰伯生卒年代的考证

    2000年11月,中国科学院公布了“夏商周断代工程1996―2000年阶段成果”,其中西周排出10个周王的具体在位年。商代后期也排出了从盘庚到帝辛 (纣)共12王的大致在位年,并在三个克商年 (公元前1046年、公元前1044年、公元前1027年)方案中选择符合条件最多的一种,即公元前1046年为武王克商年。

    武王克殷年的确定,引发了对泰伯生年探讨的热潮。《统谱》办吴寿W宗长化了大量的时间和精力,反复作了各种推理和假设、比照和判断,在2002年11月《统谱》编委会出版的总第15期《工作简报》上发表了《泰伯生年考之我见―兼说勾吴国历代君王在位年代》一文,文章认为泰伯生年比较接近的年代,当在公元前 1165年。这个结论,与1950年在无锡编纂出版的《吴氏大统宗谱》(俗称第15次修的谱)谱载的泰伯生年―公元前1285年相差二个甲子,即120年。

    寿W宗长对泰伯生年的探讨是十分可贵和有益的,值得大家重视和研究。文章发表后,大家十分关心,纷纷来信,为此我《统谱》办特地邀请了无锡市档案局、文管会、历史学会、史志办、江南大学历史系、博物馆、吴文化研究会、市图书馆、吴文化公园的吴学研究所、泰伯庙文保所、无锡日报、江南晚报等部门和各界吴文化研究学者、专家及《统谱》办部分人员共24人于2003年8月8日借无锡市图书馆六楼会议室召开了“泰伯生年探讨”的研讨会。

    首先大家对寿W宗长刻苦钻研的精神表示赞赏。大家也认为断代工程所取得的年代学成果,是到目前为止我国学术界所能达到的最高水平。断代工程是一把标尺,武王克殷年(公元前1046年)是一条基准线,同样,商朝后期武丁的在位年 (公元前1250年―公元前1192年)及武乙、文丁、帝乙、帝辛 (纣)(公元前1147年―公元前1046年)四人的在位时间也是基本可信的。大家对泰伯生卒年的研讨和在来信中发表以下一些看法和意见:

     (1)作为一种研究方法,推理、假设、比照,从而进行判断,是可用的,作为抛砖引玉,引起大家关注、讨论、研究。由于这里面有好多主观意愿的成分,与客观事实可能有一定的距离,因此不宜直接作定论。我们认为尽可能以历史事实、文献记载、出土文物与理论上的推理、假设、比照等相结合,从而作出相对正确的判断的办法为好。如果一时找不到确凿的历史事实证据,不忙于作结论。可缓一下,继续考证,直到最终确认。

     (2)按习惯,当言及某事所发生的时间,如以多种纪年形式并书时,一般按王世纪年、干支纪年、公元纪年顺序书写的,如旧谱记泰伯生于殷高宗武丁40年丙申即公元前1285年。王世纪年具有法定性质,在皇权社会中,纪年名称皆由皇帝谕旨、诏令等极严肃、郑重的形式确定的,它表述历史上的某一特定时间范畴中******的时段,具有不可更易性,正由于王世纪年这种形式所表述的时间概念的确定性和******性,因而在应用上具有广泛性。而干支纪年每隔60年重复一次,同一干支年在中国几千年文明史上有数十个之多,且干支纪年难以独立应用,必须依附于王世纪年而存在,因此带有伴生性质,只具有辅助、补充、参考、备注的作用。有人会说干支纪年人们常用,为何? 那是因为在六十年的时间里,用干支纪年比较方便、明了,具有“实用”和“参考”价值。但二种纪年形式有主次之分,当二者发生矛盾时,应肯定王世纪年而放弃干支纪年。这样处理比较妥当。

     (3)有人建议:为了能比较正确确定泰伯的生年,是否对古公、季历、姬昌乃至周章的生卒年份也加以考证,从而得出上下连接、比较合理的结论。

     (4)泰伯到梅里后开凿了江南地区******条人工运河,故伯渎河确切的开挖时间,也是泰伯生年考证的重要旁证,这一点大家有所共识,为此大家都在千方百计寻找突破口。寿W宗长在“泰伯生年考之我见”一文第五点“由历史遗迹伯渎港的存在为旁证”中提到:“今据考证的无锡市交通志记载,伯渎港开凿的年代约在公元前1120年前后。著名的无锡市吴文化公园所辟专室展出的《无锡历代交通史展览》赫然以伯渎港开凿于公元前1122年而列为无锡古代十大交通记事之首”。并认为它与自己推断的泰伯生年和奔吴年 (公元前 1123年)决非偶然的巧合。如果果真如此,那是皆大欢喜,解决了历史上一大难题。为慎重起见,我们在无锡市图书馆协助下,翻阅了1990年由上海人民出版社出版发行的《无锡市交通志》(据无锡市图书馆管理员网上查明《无锡市交通志》仅此一个版本),综观全书 198页之篇幅,仅在P363上提到“伯渎港开凿至今,己有3000多年历史,现可通航25吨级船舶,仍为无锡地区的主要航道 (该志时间下限为1985年)。”顺便又翻阅了1988年内部发行的《无锡县交通志》(因梅村伯渎河部分当时属无锡县境内)概述中仅提到“早在周朝时,吴泰伯带领乡民开凿伯渎河”。综观上述二书,均无泰伯渎开凿的具体时间,这样寿W宗长提供的证据就有失实之处,由此引出的结论也就站不住脚了。所以此事还有重新认真考证之必要。

     (5)由于年代久远,限于当时的历史条件资料记载不详、不清乃至有错,因此在没有确凿的依据情况下,对古代年份的确定宜粗不宜细。就像断代工程成果中,商后期祖庚至康丁四人的在位时间就定在公元前1191年至公元前1148年间,至于商前期20位君主的在位时间就定在公元前1600年至公元前1300年间一样。在这种情况下,如果把年代过分具体化,则反而不科学,不会让人信服。

         (6)对泰伯生年的研究诸说甚多,怎么办? 大家知道,在《史记》中,从黄帝至古公仅17代,父子年龄差距达百年左右,1950年版的《吴氏大统宗谱》中改为25代,父子年龄差距有所缩小,但仍达六七十岁,这仍有违常情,不符合生育一般规律,但至今因没有更正确的资料,只能舍去17代说,暂时保留25代说。对泰伯的生年,1950年版的《吴氏大统宗谱》中记载是公元前1285年,在没有肯定的、大多数宗亲认可的泰伯生年的前提下,暂且保留为宜,但可采取加注的办法让广大宗亲知道目前对此有多种研究成果,特别是根据中科院断代工程研究成果得出的二个说法:一个是吴寿W先生根据武王克殷年―公元前1046年,推算出泰伯生年相差两个甲子,为公元前1165年比较恰当;另一个是李心言先生根据武丁在位年―公元前1250年为依据,泰伯生于武丁40年,则应为公元前1211年。今拟请各地常委先行讨论,并广泛征求广大宗亲及学者、专家的意见,力争得到一个大家认为较合理的答案为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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