纪实

构建和谐社会理念在族谱中的反映

 厦门泰伯论坛系列报道之二十六
构建和谐社会理念在族谱中的反映

吴展明


      几年前,我们撰写的《伟大的民族精神在族谱中的反映》一文,获得积极的反响。在族人的勉励下,笔者继续努力,草拟了《构建和谐社会理念在族谱中的反映》,作为《民族精神》一文的姊妹篇以飨同好,并望以此抛砖引玉,今后能见到谱谍界同仁和专家学者对族谱研究更加精深的文章,以期发扬光大祖国******传统文化。
      一、历史上构建和谐社会的典范
      从历史上看,中国先贤对构建和谐社会,都曾有过不同程度的期望与追求。《尚书尧典》“克明峻德,以亲九族”,“百姓昭明,和协万邦”;《论语》“礼之用,和为贵”,“有所不行,知和而和”;《礼记》“大道之行也,天下为公,讲信修睦”等等,都表达了期盼建立一个人类理想而和谐的大同世界的愿望。
我们不妨回顾一下众所周知的三个历史事实:
      其一、《史记吴太伯世家》记载:泰伯“三以天下让”,与弟仲雍远奔荆蛮,为国为民,加强了王室内部和百姓的团结协调,致使国家发展壮大,终于一统天下,创立了周王朝八百年的基业。与此同时,泰伯兄弟入乡随俗,文身断发,与当地民众融为一体,“从而归之千余家”,拥泰伯为君主,建立了江南******古国勾吴。泰伯兄弟发扬伟大的谦逊开拓精神,在底蕴丰厚的荆蛮大地上,创造了璀璨的吴文化。受到了孔子的高度赞誉:“泰伯,其可谓至德也已矣!”经江南人民千百年的传承发扬与创新,吴文化早已由姓氏文化、地域文化进而发展成为独树一帜的今日享誉寰宇的至德文化。
      其二、商末西伯(姬昌,即后来的周文王)治西岐,推行“笃仁、敬老、慈少、礼贤下士”……的国策,政通人和,“耕者皆让畔,民俗皆让老”,不仅感化了邻国,使长期互相敌视争斗的虞、芮两国化干戈为玉帛,而且周国更加名声远播,出现了“士人以此多归”“诸侯皆向之”的一派大好形势。
      其三、吴王寿梦第四子季札,继承和弘扬泰伯高风,三逊其国,躬耕延陵;出访中原各国,展示了他的高尚思想品格、深厚文化素养和睿智远见,以及后来居上的吴文化,反过来影响着中原大地,华夏人民千秋歌颂。相传孔子为其书写“呜呼有吴延陵君子之墓”碑文。史学家司马迁评曰:“延陵季子之仁心慕义无穷,见微而知清浊。呜呼,又何其闳览博物君子也!”
      概言之,泰伯、姬昌、季札三位圣贤为构建和谐社会所提出的主张,并以身作则,艰苦实践,表现了伟大的奉献精神,史不绝书,载入家谱,成为古今人们学习的典范,是古代构建和谐社会令后人仰之弥高的三座丰碑。
      二、族谱中对构建和谐社会的论述
      为了达到创建一个和衷共济、顺和协调的社会这个目的,除上述事例外,吴氏及社会历代先贤在泰伯精神指引下,结合实际,与时俱进,利用谱牒这块神圣园地,一代又一代地努力思考、探索,提出设想、方案,角度不同,形式多种,归纳起来主要有:构建家庭的和谐、个人和家族与社会的和谐、以及人类与大自然的和谐三个方面。当然,社会是复杂的,生活是多样性的,因此也还涉及其他多方面关系的和谐问题。
      其一、关于家庭的和谐
     v一w期望将族谱修成传家宝。明嘉靖七年(1528年)吴泽在《休宁吴氏族谱后序》中提出,不是为修谱而修谱,而是“凡奉兹谱者,思祖德之为崇,守世泽之当保,毋私假以违规,毋私售以取利。时一展阅,则思一族之众,出自一人之身,则德业相助,过失相规,患难相恤,不致相视如路人可也。于是父子以亲,长幼以序,兄弟睦而怡怡,庶上不愧于先德,下不讥于后人,使此谱不为徒修也,不其伟欤。此诸父之所以属望于后人也。”
     v二w怎样构建和谐家庭?明永乐四年(1406年)龚燧《修江吴氏族谱序》是这样回答的:“父必慈,子必孝,弟必恭,夫和而义,妻柔而正,则闺门之内,爱敬立而年高慈、孤幼礼。才秀颠连无告,相与周恤之;愚昧暗弱,相与扶植教诲之;自义率祖,持其齐庄中正之法;自仁率考,溥其殷勤笃厚之恩,则闺门外,敬爱行之,贤者自作而众胥效焉,则和敬同爱一体之亲,又咸秩罔间矣。”明代吴六奇在广东汤湖V序中进一步阐明道:“因追维先公之懿训,及余生平所以绍闻,祗适而为家庭、族党劝者,唯是严父与父言慈,子与子言孝,兄与兄言爱,弟与弟言悌,旁及九族云i之远,以型仁讲让,和善敦睦,道之迪之。”
      v三w先贤认为,构建和谐家庭,其关键是“让”与“和”二字。明万历二十四年(1590年),劳堪在浔阳吴V序中论述:“父让则慈,子让则孝,兄让则友,弟让则恭,夫让则和,妇让则顺,齐家之政,其在斯矣。”清道光二十一年(1841年)吴池海在《南丰吴氏V序》中强调“夫谱者,普及敬爱之道也”,以及建立父慈、子孝、兄友、弟恭、夫义、妻柔、族睦的和衷家庭,从而达到“一家和顺,万事皆兴”“一家一族之和,夫家齐族睦而人伦斯厚矣”之目的。
      其二、个人、家族与社会的和谐
      v一w先贤认为,要有一个好家风、好族风,“不以富贵而附,不以贫贱而遗,守诗书之世泽,阐文物之家风,若子若孙是则是效,乡人皆有所矜示,则吴氏之门安得不大昌乎!”(见明洪武十一年赵新撰浙江《乐清重修吴氏族谱序》)“当法祖宗垂训之意,培养子孙长久之基,明昭穆大小之序,兴尊卑敬爱之念,缓急相依,庆吊相及”的家族与社会和谐友爱的良好风尚(见乾隆四十年吴琼梅福建闽侯《重修临川吴氏宗谱序》)
     v二w呼吁要建立一个“五毋”或“多毋”的社会。吴琼梅序文提出的“五毋”是:“毋挟亲疏强弱之见,毋怀贫贱富贵之殊,毋刻薄以伤和气,毋骄侈以铄天真,毋顽 宴佚以陨坠其家声。”万历元年(1573年)梁士楚在福建梅州吴谱序中论述的“多毋”社会是:“穷流以溯源,联疏而及戚,毋恣睢,毋矜傲,毋凌压孤寡,毋割户分门而深于怨,毋私粟帛如山丘而不问兄弟沟瘠,毋群饮流连欢呼而使气父辈,毋轻犯里\,毋务赌博,毋溺簪珥,毋侵占公物以启衅端,毋起  词讼以荡耗财产,毋相蹂践屠击以快私忿,从而相率于儒途,俾V相望,以明经起家,其有光于先人,顾不大哉。”
      其三、关于人与自然的和谐。
      主要是人类的居住环境和生活环境的和谐。宋淳化元年(990年),吴崇煦在浙江松源V序中追述始祖吴t、吴|时,说到人类要讲究居住的地理条件:“惟t公性情沉逸,深陷不仕,尤精于地理,更卜他处,携侄讳承公觅寻佳所。溯水而上,则见烟树苍苍,巍然而挺秀,林之茂也;清泉混混,琴声不断,水之秀也。喜不自胜。畎亩膏肥,颇足耕稼,遂轮奂一新。渠渠夏屋,以奠厥居,更无他适。”几句话描绘了山清水秀、土地肥美的景象,是宜人居住的“佳所”。元延佑二年(1315年),安徽黎溪吴V序:“当是时也,以黎溪两涯之地,乔木阴联,弦诵声接,青青子佩,如切如磋;外此则适彼南亩,或耘或耔,播厥百谷,既庭且硕,或工技以械器易粟,或商贾以利末营生,亦何无常业哉!”这是一幅桃源农家乐图画。清顺治十二年(1655年),吴德祥在苏北青墩吴V序中追叙历史时说:明洪武三年(1370年),始祖君用自苏州阊门迁盐城北十里新兴场,“爱其地为世外桃源,遂开创成业,筑室以居,”“东临水乡,万顷茫然;西辟芳田,一片稻谷金黄;盐河贯于其中,环绕潆洄,沙明水净,摇曳渔舟;松卷竹翠,环门擅风月林泉之胜丽。”君用及其后裔“耕于斯,钓于斯,弦歌于斯,而读书亦于斯。”雍正十一年(1733年),邱上峰为会昌湘乡吴谱所作序文中,描绘了该地优美的自然环境,及其对人类素质产生的积极影响,说“必有瑰奇特达之士”,其中吴松岩运用谱牒学知识编纂了一部周田吴氏族谱,堪称“瑰奇”之书,而编修者便是其中“特达”之士。以上记述似一幅幅优美画卷,反映了吴氏先贤高度重视人类生存环境及对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向往与探索。
      三、提倡以德为首构建和谐文化
      构建和谐文化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组成部分,既体现在社会政治制度、社会生活、社会关系之中,也体现在社会的精神道德和思想观念之中。因此,构建和谐文化在吴氏历史上有着特殊的价值和特殊的地位。
      其一,至德精神是构建和谐文化的思想理念源泉。
      宋淳v七年(1240年),刑部尚书签署枢密院事包恢(1182-1268年)结合吴氏族史,在吴谱序中言:“吴氏之众多长久,厥有由矣。”其原因是:吴氏继承泰伯******品德,“德美则气和,其应当必众、必多、必长、必久,断不爽不诬也。”并言:(吴氏)“笃恩义,去薄恶,崇礼逊,息纷争,上有泰伯、季札之逊德,次有吴兢之直道,皆祖武而可祖述也。”还高度评价说:“泰伯逊天下之至德,季札逊国之清节,蔼然和气之所钟、虽千载而不可磨灭也。” 清光绪十二年(1886年),翰林院检讨国史馆协修涂廉锷在无锡吴氏第十三次《续修统谱序》中论评说:(泰伯、仲雍)“基开端委,经尼山表章至德,三让高踪遂昭垂于万古。所以龙门作史,取为世家之冠,实万世人伦之师表、而东南文物之权舆。厥后延陵绳武复以让传。让之明德远矣。夫千古以让著者唐虞,而后更有夷齐。惟以让传其世者,亘古以来,惟泰伯与季子耳。所谓明德之后有达人,盛德必百世祀者,信不诬也。”近代著名思想家、史学家梁启超在浙江义乌吴氏V序中进一步阐明:“昔泰伯、季札以礼让仪型天下,实为中华民族道德之源泉。国之能与天地久长者恃此。”“吴氏子孙其有能阐扬世德以风天下者耶,此又非独一人一姓之事云尔。”
      其二、提倡以德为首的“三不朽”即“立德、立功、立言”的人生观。
      社会不是一潭死水。构建和谐社会不能因循守旧,而要积极向上,与时俱进,充满活力。元至元二十五年(1288年),谢叠山在浙江天台吴V序中说:“羡其源深而流长、混混不息者,隐显何若也。由泰伯之至德,季札之清节,兢之直言,宣之抱道,坚之忠义,盖仁行于立德,则为不世之师表……”接着又论述了“立节”“立言”“立道”“立义”等,认为这些高尚品德可以“齐天地”“弥宇宙”“亘古今”“昭日月”。清康熙四十三年(1703年),吴御敬在安徽麻溪吴V序中写道:“尝闻穆叔所云:立德、立功、立言,征之我吴:采药而逃荆蛮,辞国而终延陵,非德之至乎?番君归汉,佐武中兴,非功之崇乎?变徐瘦之文,标吴富之体,非言之忠乎?”“且大端有二焉:其仕者,掌纶珥笔,屏翰建牙,名重朝廷;其处者,博学著书,砥行立节,声闻乡党:若是者,于德与功与言何如?我吴固指不胜屈也。”民国六年(1917年),吴树芳在江西奉新松围上安吴氏谱《道生公行状》中指出:“闻之太上立德,其次立功,其次立言,此谓之三不朽,大可以上纲常,小可以全名节,上可以光祖德,下可以启孙枝。”……反映了历史上吴氏族人追求的人生观、价值观和思想境界,也是泰伯谦让、诚信、开拓、奋进精神的体现。
      其三、构建和谐谱牒文化
      先贤在长期的求索过程中,提出了“公心”“史德”和“心术”这个核心问题。康熙四十六年(1707年),吴昭然在江西梧峰吴V序中指出:“谱之修非易事也,既不可无编辑之才、担当之识,又不可无服众之公、盈余之赀,且提调者不可不称职,任事者不可或素食,奔走使令者亦不可畏难苟安。否则,虽有志于斯,终难观厥成而竣乃事矣!”乾隆十二年(1747年),八旗姓氏一统志馆撰修欧阳善为广东兴宁吴谱作序时,深有感触地写道:“余以为天下事最难者莫难于谱学,必其心公,其志仁,其识远,其力健,其考履宜详,其持守宜严。”并解释说:“盖心公则无轻喜易怒,志仁则无作好作恶,识远则不囿于流俗,力健则能终如其始,考履详不致以虚作实,持守严不敢以伪乱真,而且文法欲正,吐词欲简,指事务切,分支过节清白,铺张区画务整洁,然后足以成书,启迪后裔。传世宝典,明无人非,幽无鬼责。”上述“才”“识”“赀”“称职”“心公”“识远”“力健”“考履”“持守”等,都是构建和谐谱牒文化的必要条件,但先贤觉得“犹未尽其理”,又着重提出了“史德”和“心术”这个关键问题。民国六年(1917年),吴凤辉在湖北黄石吴V序中进一步指出:“族谱之修,其等于国之修史,未易从事乎!昔者刘氏子玄论作史有三长:曰才、曰学、曰识;而清儒章学诚又以刘氏所云犹未尽其理,因推本于史德。德者何?谓著书者之心术也。”近当代学者更对“史德”“心术”非常关注。梁启超把刘知几的“三长”和章学诚的“史德”合而为“德、才、学、识”四长。并强调史家“必须具备此四种资格”。当代著名东方学大师季羡林(1911-2009年)对此特别关注,他说他“讲的‘心术’,与章学诚的‘心术’又略有不同,有点引申的意味”“我的中心想法,是不要骗自己,也不要骗读者,否则是缺德。”季老还写专文,对那种无学术良心、无学术道德之流进行了狠狠的揭露和严厉的谴责。试问,如果一个修谱机构被那种“缺德”和“心术不正”之徒把持着,能够真正修好族谱吗?能够建设好和谐谱牒文化环境吗?为其沽名钓誉,敷衍塞责,所抛出的劣质谱书,族人谴责,祖宗有眼,肯定“不血食矣,又何谱之足云欤!”(康熙四十六年广东吴川吴氏谱序)。
应该指出,族规家训等伦理教育内容也非常丰富,在此不一一论述。
      本文谈到的古代构建和谐社会的典范、族谱中关于够建和谐社会的论述及提倡以德为首构建和谐文化三个问题,均为先贤的艰苦探索,认真总结实践经验和对社会生活深刻认识的结晶,这些思想如宝珠一样在族谱中熠熠闪光。应该说,在中国长期封建自然经济条件下,前人的想法有的可能是古代氏族农村公社的理想蓝图,有的可能是初期封建社会的描述,然而绝大部分是儒家文化的哲理和至德文化思想在族谱中的反映,是一份十分珍贵的祖国******文化遗产。我们应当在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思想理论和社会主义荣辱观的指导下,实事求是,与时俱进,认真搜集、整理和研究族谱中的丰富资料,弘扬其精华,舍弃其消极的或过时的成分,为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及和谐文化贡献力量,让和谐之花开遍神州大地,让和谐之树在谱牒文化中万古长青。
    【作者简介】吴展明 男 侗族,贵州省三穗县桐林镇香炉村人,副研究员。1935年生于农家,1962年毕业于央民族大学五年制历史系,师承著名社会学家、史学家、民族学家费孝通、翁独健、付乐焕、林耀华、徐中元、宋蜀华等。曾任三穗县委秘书、一中专职党支部书记、县志办主任兼县社科联副主席,以及全国侗族文学研究会、贵州省侗学研究会、贵州地方志协会等会理事。今任贵州省吴氏宗亲文化总会荣誉会长、省吴氏宗亲文化研究中心常务副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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