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记

第十一章 整军护塞

第十一章整军护塞

一、吴挺归蜀

吴挺忍辱负重,以自身的忠诚和能力逐渐取信于宋孝宗,很快便成为宋孝宗颇为欣赏的人物。然而,他却始终不能见信于虞允文。

自采石之战之后,虞允文获得了极高的声望。隆兴议和后,宋孝宗对虞允文特别倚重,先后任命虞允文担任同知枢密院事兼权参知政事、参知政事、知枢密院、左丞相,虞允文于是逐渐成为南宋朝廷中主战派的领袖人物。宋孝宗有感于南宋军政的败,决心整军经武,加强南宋王朝的军事力量,以等待时机北伐中原。虞允文以其坚定的抗金意志和过人的才干,对宋孝宗的军事改革有着重要的影响。然而,他却对吴U乃至吴挺有很深的成见,认为吴氏势力在四川经营多年,有尾大不掉之势,如不加以限制,后果极为严重。

公元1172年(宋孝宗乾道八年,金世宗大定十二年),由于金王朝内部政治不稳定,暴动和骚乱时有发生,宋孝宗由此萌发了北伐的念头。九月,他将王炎由四川召回临安,而任命虞允文为少保、武安军节度使、四川宣抚使。虞允文辞行时,宋孝宗向虞允文透露了自己决定在近期内举行北伐的意向,命令虞允文到四川后立即做好战争准备,听候出兵的命令,并与虞允文约定,说到时候“若西师出而朕迟回,即朕负卿;若朕已动而卿迟回,即卿负朕”(1)

然而,虞允文入蜀后,经过反复考虑,认为举行北伐的时机还不成熟,不能在近期内贸然兴兵,便借口军需未备,迟迟不定进兵日期。这使宋孝宗感到很失望。

公元1174年(宋孝宗淳熙元年,金世宗大定十四年)二月,虞允文病死在四川宣抚使任上。虞允文的死,尽管使宋孝宗在近期内举行北伐的计划受到影响,但宋孝宗对金用兵、收复中原之心未死。在一时冲动下,为了加强四川军队的指挥力量,以便届时东西两线同时出兵北伐中原,宋孝宗反复斟酌后,决定让吴挺归蜀,担任兴州都统。

吴挺接到任命后,随即上奏朝廷,请求拨给专款,供他到任后按惯例犒赏将士。四月二十六日,宋廷在接到吴挺的上奏后,三省官员经过讨论,决定拨给吴挺犒赏费十万贯。但宋孝宗却对吴挺格外关照,说这十万贯犒赏费“恐支散诸军太少”,命令三省官员“可依员倚例,支二十万贯”(2)

六月,宋孝宗又下诏把37岁的吴挺由武昌军承宣使提升为定江军节度使。

回到阔别五年的四川,实现了多年的愿望,吴挺并不因此而得意忘形,相反更加谨慎。《宋史》卷366《吴挺传》说他“少起勋阀,弗居其贵,礼贤下士,虽遇小官贱吏,不敢怠忽。循将士,人人有恩。U故部曲拜干庭下,辄降答之,即失律,治无少贷”是完全可信的。

吴挺一到兴州上任后为了消除朝廷对他的猜疑,便立即上奏朝廷,要求将族属在部下任职者调位他路任职,以避亲嫌。虞允文、王炎宣四川时,曾大力抑制吴U一系势力。吴U旧日的一些部将趋权附势,翻脸不认人,以求得自保或升迁。这次吴挺卷土重来,这些人都惴惴不安,恐怕吴挺打击报复。但吴挺控制住感情,对过去的恩恩怨怨付之一笑,不闻不问,显得十分大量,使将士们为之佩服,从而稳定了局面。

宋孝宗让吴挺归蜀统领旧部,原本是出于用兵秦陇的目的。但吴挺到任后,这位君王亲率大军北伐中原的雄心却突然又冰消雪释了。这从四川宣抚司的兴废上可以得到应证。

王炎宣四川期间,与四川制置使晁公武不和。为此,宋廷子乾道六年(1170)索性宣布撤销了四川制置司,将其事权统并到四川宣抚司,以便使宣抚司权力更为集中,有利于战事的进行。

虞允文死后,淳熙元年(1174)三月,宋廷任命郑闻为资政殿大学士、四川宣抚使。但到同年七月,宋廷又改任郑闻为参知政事,宣布撤销四川宣抚司,任命成都府路安抚使良朋为四川安抚制置使。同年十二月,宋廷继以沈夏为资政殿大学士、四川宣抚使,恢复了四川宣抚司的设置,而将接替良朋的新任四川制置使范成大改为管内制置使。淳熙二年(1175)六月,宋廷又改任沈夏为同知枢密院事,再次宣布撤销四川宣抚司,恢复了四川制置司的职权。既然不设宣抚司,也就意味着宋廷不再准备出兵作战了。

既然不准备用兵,利州路也于淳熙二年(1175)分为东、西两路,各自力政了。当然,这种分合也与吴挺与吴拱的相处问题有关。

分路之前,吴拱以捧日武四厢都指挥使、安远军承宣使的官衔兼知兴元军府事、充利州路安抚使(3)。其后,吴拱又被提升为武康军节度使。如果分路,吴挺理应受身为利州路安抚使的吴拱的节制。考虑到吴d后人与吴U后人的矛盾,考虑到吴挺的官衔和身分,宋廷分路而治的决定不啻为良策。

吴拱在兴元是有一定政绩的。为此,宋孝宗在乾道七年(1171)五月十三日还特意下诏褒奖了他。诏曰:

敕吴拱省。四川宣抚司奏卿发卒助修兴元府渠堰宣力最多。……尔先臣暨尔叔父,皆以经武整军之,不忘务农重谷之心。卿既践世官,仍家法;率万兵而省徭役,缮六堰而固堤防;穿郑白之渠,在今愧;通褒斜之易彼徒劳(4)

然而在吴挺归蜀后,由干宋孝宗倚重吴挺,所以吴拱不免又受到了冷遇。分路不久,宋廷便命令吴拱提举隆兴府王隆、万寿宫,免.除了职务。隆兴府即今江西南昌。宋代的宫观官也领薪俸、计算资任,只是无实际职务,休养而已。淳熙三年(1176)初,宋孝宗又召吴拱赴阙(6),授予他右金吾卫上将军(6)。同年十一月十四日,又任命他为侍卫军都指挥使(7)

随着吴拱离蜀,吴d一系就基本上退出了四川,而让位于吴U一系了。当然,吴挺的权力远非吴U。吴U除亲握兴州大军外,还担任着四川宣抚使,兴元都统司和金州都统司的部队也归他指挥。而吴挺则不然,仅领有兴州大军而已。

淳熙二年(1175)利州路分为东西两路后,吴拱提举宫观,兴元都统制即由原金州都统制郭钧担任(8)。而金州都统制则由于友担任(9)。并且,宋孝宗命令将关外四州中的凤州划归利州东路,由兴元都统司负责凤州防务(10)。这也就是说,以大散关为中心的川秦边境军务上兴元都统司负责,而兴州都统司则只负责以秦州为中心的川陇边境的军务。因此,兴元都统司的职权较前有了提高,而兴州都统司的职权则较前有所降低。而且,吴挺作为兴州都统制,他的职权是纯军事性的。没有政务大权,军事权力相形之下,不免减色甚多。

二、宣抚司钱粮

吴挺归蜀之初,尽管职权有限,但由于四川宣抚司的裁撤,却给他以后的发展提供了一个有利的局面。

从表面上看,宣抚司撤销后,其职权已由制置司代行,但实际上,制置司却难以行使宣抚旧有的职权。

南宋的制置使。负责节制某一地区的军政,初由统兵大将或安抚使兼任。绍兴和议后,除在四川设安抚制置使、在明州设沿海制置使之外,其余地区都已经不再设置制置使了。李心传说:

自休兵后,独成都守臣带四川安抚制置使,掌节制御前军马,管员升改、放散,类、省试举人,量郡守,举辟边州。其权略视宣抚司,惟财计、茶马不。又有沿海制置使,以明州守臣领之。然其职肃清海道、节制水军,非四川之比也(11)

然而,尽管四川制置使权力不小,但实际上它却仍是一个仰承四川宣抚使鼻息的官职。因此,宣抚司一旦撤销,它并不能在短时期内成为四川地区的最高政权机构。四川制置使范成大对此十分恼火,曾上奏朝廷,说;“先是,以宣抚司权重,罢之,复制置司。而关外都统不关报事。宜公申审。”(12)这个关外都统即为吴挺。

对于四川宣抚司撤消后所出现的问题,史在其《不忘川蜀》一文也曾指出:川蜀六十余州,居东南四分之一,不可不思患预防。自罢宣抚司之后,制置、都统、

茶马、总领四司角立,不相管摄、亦不相下。一有警急,去朝廷万里,如何待得报应?当

是时,将谁节制之耶?制置,都统不服,则军禾必行;总领不应付都统钱粮,则军亦不

能行。是谓十羊九牧、一国三公。非有宣抚节制之,何以使其如身之使臂、臂之使指乎?!

(13)

正是由于宣抚司撤消后,四川实际上形成了制置司、都统司、茶马司、总领所各自为政的局面,吴挺才敢不把范成大放在眼里,不向制置司禀报军务。对此,范成大除了要求朝廷申严命令、或指责“吴挺颇失士心”(14)之外,对吴挺也奈何不得。

另外,四川宣抚司的裁撤,也增强了吴挺的财力,使他获得了大笔意外的收入。

四川宣抚司设有随军库、激赏库、抚养库、降赐库四大财库,屯积有大量的军用钱物。这些钱物,或来自总领所的年额拨付,或来自于朝廷的赏赐,或来自于宣抚司的各项创收经营活动。

吴U任四川宣抚使期间,曾积赞了大量钱物。因激赏和降赐二库属专款专用的财库,所以,这些钱物多于随军和抚养二库。吴U死时,宣抚司随军、抚养二库共有钱引八十九万缗,金五千三百两,银一万一千两,帛八千五匹

其后,经虞允文、王炎的继续储积,收缴总领所的积蓄,到淳熙元年虞允文死时,宣抚司钱物又有所增加。两库共有现钱七百四十三万、金八千二百两、彩帛二万三千四百匹。另外,在鱼关,阶、成、西和、凤、洋、兴、利、金州、兴元府,大安军等十一处,宣抚司还有积粮一百余万石(15)

淳熙元年十二月,沈夏出任四川宣抚使之时,宋孝宗诏令:“应于旧属军中场务并还诸军,宣司毋得取。”(16)这实质上是把宣抚司的利源分割给了各都统司。为此,沈夏大为不快。淳熙二年六月罢四川宣抚司,复命范成大为四川制置使。但分割给都统司的场务却复归四川制置司所有了。三都统司中,兴州场务最多,吴挺因此发了横财。李心传说:“于是,吴挺己为兴州都统,制置司利源多为所擅。前后二十年,财帛不胜计矣。”(17)

这些旧属军中的场务多为酒场、博买。吴U在任利州西路安抚使、判兴州时,曾上奏朝廷说;“欲将兴州长举县鱼关酒场依旧令本司抱认。每月除课利合纳净利钱,将余剩息钱补都统司管辖将兵支用。”(18)吴挺时期,这些酒的经营方式、以及收入的使用大致与吴U时期相同。至于博买,则主要是以刺探情报和收取税钱为目的的。吴U曾在西和州设有威远铺、旧州铺、胜铺三个博买铺务。“吴U于彼处差官措置博买铺,以量收税钱为名,因而讥察奸细,探取彼界事宜。”到吴挺任兴州都统后,由于宋金议和,双方边境贸易往来增多,因此税钱的征收也较为可观,胜一年额钱一千道旧州铺一年额钱九百九十一道,威远铺一年额钱一万七百九十七道(一道为一(19)。类似的博买铺务,在兴州都统司所管州县内为数应当不少。

依靠这些军中场务的收入,兴州宋军的生活待遇有了明显改善,为吴挺重振吴氏旧威,提供了经济保障。在此前提下,吴挺采取了一系列措施以提高兴州宋军的战斗力。

三、买马风波

吴挺提高军队的战斗力、重振兴州大军的军威,是首先从骑兵建设上下手的。

蜀陇一带,较川秦一带,地势相对平衍,“平原浅卑,风埃千里,实骑兵用长之利”。在吴d统军时期,四川宋军据险以守,宋金交战又多在秦岭一侧,骑兵派不上用场,因此吴d对骑兵建设不太经意。到吴U统军时期,四川宋军势力增强,据险而出,改守为攻,宋金角逐由川秦一带转移到蜀陇一带,骑兵的强弱关系到战局的成败,因此吴U对骑兵建设尤为注意。

建设骑兵需要战马。南宋王朝的战马“悉仰于秦、川、广三边焉”(21)。其中,收买秦马岁额约6000匹,收买川马岁额约6000匹,收买广马岁额约2000匹。三种马中,秦马最为优良。茶马司在西和州的宕昌寨、阶州的峰贴峡设有买马场博买战马。买到战马后,发送到兴元府马。然后,以50匹为一纲,计纲起发。或沿陆路,翻山越岭;或乘水路,泛江而下;将战马分送至各都统司和三军中。

四川三都统司按规定,应由茶马司照额拨给战马。但是,吴U为了得到精良的战马,便以金帛等物诱致蜀陇边境地区的少数民族部落来附,让他们耕牧沿边田土,并在宕昌添设互市,收买战马。这样一来,就直接影响了茶马司收买战马的数量和质量,但碍于吴U权势,茶马司也无可奈何。

吴U靠军中互市,多得良,建立起一支强大的骑兵部队。四川三都统司的战马,共有13000匹。其中,兴元都统司有2000匹,金州都统司有1000匹,而兴州都统司则有10000匹。吴U把兴州的万名骑兵作为战略部队,仅在并外四州配置了3000余名骑兵,而将6000余名骑兵留在兴州境内,归自己亲自掌握。在宋金第三次战争中,吴U的骑兵发挥了重要作用,留下了“西路骑兵遂雄天下”的美誉(22)

乾道三年(1167)吴U死后,虞允文宣抚四川,即任命张松为都大提四川茶马,统一马政,奏请朝廷,下令停止军中互市战马。四川三都统司所需战马,统一由茶马司照规定数额拨给。于是,四川三都统司近水楼台先得月的优势便丧失殆尽。特别是兴州都统司,因骑兵数量多,所受影响也就特别大。

吴挺回到兴州上任后,买马一事给他的刺激特别大。他喟然而叹,公开宣称:“马者,兵之用也。吾宁罢去,不忍一旦误国重事!”(23)他条具利害,向朝廷上奏,称军中市马已行之三十余年,有骑兵精强之效而无影响朝廷买马岁额之害。他说:

本司诸军战马,除茶马司得岁额纲马六百五外,例用诸军青草钱岁余于宕昌以来自行收买。自张松变更马政、禁之。合得岁额之数,亦支拨不及。许本司以青草钱依旧(于)宕昌、威远镇等处收买(24)

淳熙二年(1175)正月十六日,宋孝宗同意了他的请求,责令茶马司迅速将欠缺兴州都统司军马岁额的差额补齐。四月,吴挺又上奏朝廷,请求在皂郊、威远镇、东柯镇、太平监、北马驿等处收买战马,年收买额为500匹。宋孝宗审阅了吴挺的奏章后,不但批准了他的买马计划,而且还特许他每年可收买700匹战马。

当时,暂时负责茶马司事务的李对这个买马计划不大以为然。他上奏朝廷,说:“使岁七百而止,须争先拨尤,有茶马司岁额,况旁缘增多,不止是耶。请为管认(吴)挺所买之数,发往兴州。”然而,李连续三次呈交奏章也不见朝廷的答复。李又急又气,再次向朝廷上奏,指出吴挺的买马计划有七害,说:

乾道三年以前,吴U以买马夺御前、三岁额,故提举茶马官续v、张德远皆以罪罢。虞允文为之禁止,而后军费仅足。今而命挺,其弊复见。两司竞买马,直必增外骄羌夷,内耗国用。又,诸军青草钱乃马军资以目自,十年间托买马以收而实夺之,虽有旨给还,久未施行也。三边各有大屯,兴州一军独听买马。使皆援此为词,从之与?拒之与?诸军必并缘私贩,宣抚司必禁止。此必开二司之隙。U护送客,以防抄掠,今挺乃担索吏人。须知此必各有行移,互相牵制。臣反复思惟,无一而可是(25)

的这道奏章仍然是石沉大海,宋孝宗对此根本不予理会。当然,他也并未因李提出了反对意见而处分李,反而将李提升为四川总领财赋,委之重任,以避免吴挺与李在买马问题上再发生冲突。照理说,事情就此应该结束了。李去理他的财,吴挺去买他的马,各不相关。但是,这件事情却并不如此简单。

,宇清叔,崇庆(今四川崇庆)人,进士出身。他从做官之日起,就一直在四川各地任职,当过县官,做过州官,担过知兴元府、利州东路安抚使等职。他是个很能干的财政官员,对政治也颇为留意,富于洞察力。

早年他任知眉州时,曾主持过在成都举行的科举考试。他认为吴氏家族世袭兵权必然导致蜀乱,于是便在科举考试的命题作文中,以“久假兵柄之患”为题,策问考生。其策问云:

久假人以兵柄,未有不为患者。以武、宣之明,不能销大臣握兵之祸;以宪、武之烈,不能收藩镇握兵之权。危刘氏、歼唐室,鲜由此(26)

其后,忌恨李的人将这道策问交给了吴挺。吴挺看后极为愤怒,与李结下了不解之仇。这次买马事件,李的举行实际上早已超越了马政问题。正如后来魏了翁所说:“时吴氏拥兵再世,公(李)亦欲假是分挺之权,非但为马政请也。”(27)吴挺又何尝不明白这弦外之音呢?

尽管在买马风波中,李的举动只相当于一块小石子丢进池塘里,没有激起波澜,水面漾起几圈涟漪后便平静了,可是吴挺却忘不了报复李

担任四川总领后,吴挺发现龙州(旧治在今四川江油以北)、剑州(治今四川剑阁)的军粮米粒粗黑,以为这是陈腐之米,便贸然上奏,告李蘩供军失职。宋孝宗批示后,将奏章转交李,让他做出解释。李一看就知道吴挺不识龙州和剑州的黑米,所以才闹出了这个笑话。于是,他不动声色,上奏宋孝宗说明黑米系土产,并呈报了黑米样品。宋孝宗很欣赏李对此事的处理,称赞他说:“李晓事如此!”这样一来,吴挺被李搞得很狼狈。虽然宋孝宗没有过分责备他,可他自己却觉得丢了面子、下不了台。于是,他便开始闹起情绪来。

四、利西安抚使

公元1177年(宋孝宗淳熙四年,金太宗大定十七年),吴挺上书皇帝,以奉养母亲为由,突然提出辞职,请求给予他一个宫观差遣。宋孝宗自然不会同意他的请求,于九月二十九日下诏劝说吴挺:

昔卿伯父暨乃先臣继提蜀师,多历年所,有成绩,著于西。虽曰折冲之良,亦惟久任之效。卿选繇世将,肇敏前修。方整之有,岂闻燕闲之可议!年才强仕,正发意于功名,百日奉慈亲,何害两金于忠孝?酬朕毋费而辞。所请宜不允(28)

在这道诏书中,宋孝宗特意提到“久任之效”。这实际上是告诉吴挺不要对“世袭兵柄”之类的指责在意。然而,吴挺却固执前请,连续上奏,请求宫观差遣。

公元1178年(宋孝宗淳熙五年,金世宗大定十八年)春夏之交,吴挺带着爱子吴曦动身去了临安,想入皇帝。行至半道,他便得到了宋廷授予他兼知兴州的任命。这件事很有意思。它说明吴挺入自做主张,并未得到皇帝的允许,否则,半道上他就不可能得到任命。

既然吴挺是擅自入,所以他在得到任命后,仍固执己见,继续前往临安,并且上书皇帝,辞免兼知兴州,并坚持要求给予自已一个宫观差遣(29)

檀自入原本是不准许的,可既然吴挺是在使性子,因此宋孝宗也就没有责怪他。六月二十日,当宋孝宗得知吴挺到达临安后,还派内思联持手诏去抚问吴挺,并赐给他银合茶药,供他消暑之用(30)

在宋代,皇帝向臣下赐茶药、腊药之类的是项惯例。不过,茶药、腊药的多少,以及盛药合子的质地优劣却是有一定之规的.体现着等级差异。例如,淳熙二年宋孝宗赐予马军司都虞侯王明、以及各都统司的都统、副都统银合腊药,供高级将领驱寒防病之用。其中,吴挺的是御合,药重五十两;而其它诸人的则是汝合,药重才三十两(31)。由此可见,吴挺的地位在当时南宋王朝的高级将领中是最显要的。

宋孝宗召见了吴挺。有关这次召见的情况,史料甚少。不过,宋孝宗肯定是劝说过吴挺的。而吴挺则“悉以西边便宜为上厉言之”(32),要求给他以更大、更多的权力。对此,宋孝宗又满足了他的要求,任命他为利州西路安抚使,把整个利州西路的军、政大权都交给了他。

然而,这样又出现了一个问题。利州路自淳二年复分东、西两路后,于淳熙三年又合而为一。这次既然任命吴挺为利西安抚使,那势必又得将利州路再次分开了。于是,宋孝宗下令将利州路又一次分为东、西两路,以吴挺帅西路兼知兴州,以知兴元府程价充任东路安抚使。宋孝宗之所以不惜劳神费力地再次分路,是因为他一方面愿意给吴挺再增加部分权力,而另一方面又不愿让他的权力过大的缘故。如果授予他利州路安抚使,那兴元都统司也就会归他节制。这样,吴挺的权力也就太大了。

在这次召见后不久,吴挺便挂着利州西路安抚使的新头衔,兴致勃勃地返回四川了。这次临安朝觐,吴挺把次子吴曦留在了临安,名义上说是服侍天子,实际上是让吴曦变相地留做了人质,以换取宋孝宗的放心。吴曦这年才17岁,官为文阶右承奉郎。宋孝宗为了表示对吴氏的恩宠,下令将吴曦的文阶右承奉郎改换成武阶武德郎(第36级武阶),并任命他为中郎将,充任侍卫。在以文易武之间骤然将吴曦的官阶升高了若干级。后因有人反对,说这样违反了升迁的制度,宋孝宗方才将吴曦的官阶降了六级,改为武翼郎(第42级武阶)。

吴挺在临安时,曾向宋孝宗建议,说:“自昔营田之积谷实力,本以为便。今阶、成、西和、凤州并长举县营田乃反不同。以三年计之,所得才四万九千余,而所费乃一十七万余令所属州县召民户请,却将军兵抽还归军,趁赴教阅。”(33)宋孝宗同意了。回川后,吴挺立即将此措施付诸落实,改变了过去营田经营不善的状况。

吴挺认为自己既然当上了安抚使,就必须对民政加以留意,办几件有利于百姓的实事。兴州座落在山拗之中,老百姓多依山建房,“据山蚁聚”。然而,这鳞次栉比的民房多系茅屋,一家着火,殃及四邻,火灾危极大。于是,吴挺说服民众,采取措施,将茅屋改建成瓦房,并将狭窄的街巷拓展成大道通,以防止发生火灾时火势蔓延而不可收拾。对此,兴州百姓感恩戴德,家家设有吴挺画像,“饮食必祝焉”(34)

对于边境治安,吴挺尤为注意。由于宋金对峙,自秦陇至江淮,边境线绵亘数千里,所以多有强盗往来两界,在边境地区活动,极不容易捕捉,对宋金双方的治安均有影响。在川蜀秦陇边境地区,这个问题由于复杂山地地形的作用更显突出。虞允文宣抚四川期间,曾因在招降活动于商州和之间、拥有数万之众的金国大盗寇所部的问题上处理失当,而招致了朝廷的非议。吴挺担任利州西路安抚使后,改变过去不愿招降强盗的作法,劝说在西和州、成州、凤州沿边一带在金境和宋境来回打家劫舍的强盗投降,一次便收降了一股以杨广为首的强盗九十八人。吴挺见这些强盗少壮有力、有胆有勇,便依照过去收降强盗窦彪的办法,把杨广等人编入军中效力。对吴挺这种做法,宋孝宗尽管没有反对,但也不太高兴,下诏告诫吴挺:“自今如有似此作过之人。令收捕,依法施行。不得依前,援例招收。”(35)

尽管宋孝宗对招降一事不太满意,但他也只是在口头上说说而已,并未真正限制过吴挺。而吴挺也利用皇帝对自已的宠信,阳奉阴违,继续在自己的辖境内招降强盗。淳熙十三年(1186),由于吴挺招收的强盗数目很多,宋孝宗认为他累年招收强盗,是销患于未形的良策,下令由学士院降诏奖吴挺。

吴挺深知维系边境治安,最重要的是要保持内部稳定,严防苛政扰民。为此,他对关外四州的官员要求较严。淳熙十六年(1189),成州天水知县张孝友“非时催科迫扰,不能抚存,致人户逃窜北界”,给吴挺刺激很大。于是他奏报朝廷,将张孝友罢官,并追究了张孝友的上司知成州崔士威“失察”的责任,给崔士威予以“降一官”的处分(36),以儆效尤。

川陇边境地区分布着许多少数民族部落。要维护边境安宁,就必须稳住这些部落,让他们真正为南宋王朝效力。吴挺上于自上便生长西,又曾担任过沿边的军事指挥官,更得益于吴d、吴U长期培植的与少数民族部落的良好关系,因此他以封官许愿等形式拉拢了沿边部落首领。淳熙十六年(1189),金朝所控制的部族首领拶忽令聚众越过宋金边境生事,即被为吴挺所控制的龙家族都管包千设谋捉获。但是,宋廷只是薄赏了包千。引起包千的不满。龙家族居住在南宋边境的最北边。以前吴挺为了控制龙家族,便用利州西路安抚司的名义替包千借补了一个承信郎(第52级武阶)的低级武阶。吴挺也对朝廷薄赏包千的做法感到不满,认为这次既然包千立了功,那朝廷薄赏显然就不妥当。于是上奏朝廷,请求朝廷直接下令给四川制置司,让四川制置司承认包千原借补的官衔,并发给包千的任命状。宋孝宗同意了吴挺的意见,下令给“包千特加一官,令制置司出给付身”(37)。通过这件事,吴挺在川边境少数民族部落中的威信得到了进一步提高。

五、整军经武

吴挺作为安抚使,治理利州西路,可谓政绩平平;但作为都统制,编练兴州大军,可谓成效卓著。

吴挺就任兴州都统时,四川三大都统司共有官兵九万七千三百三十八人,军马一万三千一百四十二匹。其中,兴州都统司共二有官兵六******,军马一万匹,可以说是四川军事力量的台柱。然而,由于军粮供应困难,兴州大军被迫分散驻扎在各州县,以减少粮食运输的困难。这就是所谓的“就粮”。由于就粮,兴州大军旧有的编制全被打乱,“漫不相属”(38),指挥起来极不方便。

公元1177年(宋孝宗淳熙四年,金世宗大定十七年)吴挺上奏朝廷,要求重新将部队进行编组。他说:

所管前、右、中、左、后、选锋六军,共四十七将,额管马步军六******。缘就粮在十一州军并管下县镇等一十六处,共二十七处屯驻,更有了去处在外,周回二千余里。缘先来移屯、迁徙,致得军将分析地里,远近不相连接。每有行移,往返迂回,经数千里,下下累目,方应报。将所管军将,就近拨并军次称呼。

吴挺还将具体改编的方案呈报宋孝宗审阅。宋孝宗同意了他的方案,下诏命令兴州部队按吴挺提出的方案实行整编,规定“兴州驻扎御前诸军所管马步军六******,作前、右、中、左、后、踏白、摧锋、选锋、策选锋、游奕马(马疑为衍字)为名。每军计六******,差统制官一员、统领官二员。每将差正、副、准备将各一员”。

经过整编,兴州都统司所辖部队由六军扩成了十军,合理划分了驻扎区域:从西北边头的皂郊堡到兴州,屯列五军――踏白军、摧锋军,选锋军、策选锋军、游奕军;在作为大本营的兴州,驻有两军――前军和中军;从兴州向西南,折至州,是分屯有三军――左军、右军和后军,首尾呼应,井有序。

由于整编,兴州都统司的六军扩充至十军,各级军官的名额也就相应增多。然而,吴挺选练严密,不容虚滥。“其本军统制十员,缺三员;统领二十员,缺九员;正将四十七员,缺十一员;副将四十七员,缺十七员;准备将四十七员,缺十一员;部将九十四员,缺四十三员;队将一百四十员,缺二十九员;队官一千三百六十一员,缺七百五十一员”。对于这些缺员,吴挺采用“差人兼权”的方法,让略低于此级别的军官代理其职务,既保持了军官的精良,又节省了大笔军官薪俸,而且便于选拔******军官。二十年后,监察史姚愈还对吴挺这项措施赞不绝口,说他这样做,只算经济帐,就“岁省总领所钱粮几五十万缗(40)

整编完成后,吴挺又大力营堡寨,修复和修筑了皂郊堡、合水寨等重要的军事要塞。

皂郊堡原属秦州,位于山山口,控扼着祁山道的冲要。“为蜀蔽,距虏境三里”。早在吴U时期,皂郊堡就已成为一个重要的军事要塞,成为宋军进攻秦州的出击阵地以及宋军抵御金军的******道防线。隆兴二年(1164),金军乘宋军德顺撤军兵败之机,进攻秦州。皂郊也被金军攻陷,遭到严重破坏。宋金隆兴议和后,由于宋方官员惧伯金方指责,害怕背上破坏和约、挑起边境争端的罪名,因此一直不敢重建皂郊堡的军事设施。吴挺认为如不重建皂郊堡,将来宋金战争再度爆发时就会受制于金军,于是秘密加以营建,使皂郊堡恢复了军事要塞的功能。此外,他还命令部队在成州的合水寨,修建了三处堡寨,声势相接,使之成为山道上抵御金军进攻的第二道防线。但是,合水要塞缺水,难以对付长期围攻。于是,吴挺便命令部队掘地找泉,终于建成了十四眼水井,解决了这一难题。通过吴挺的长期经营,皂郊与合水所构成的山道防御体系日趋严密,号称“金汤之固,足以而护蜀门”(41)

吴挺构建皂郊和合水要塞,说明他仍然承袭吴U的战略思想,把用兵的重点依旧是放在蜀陇一线的。这种战略思想与宗孝宗格格不入。当初,吴U攻取德顺后,捷报飞传临安。宋廷为之振奋,而史却不以为然。他指出:“诸葛亮出师,必攻陈仓及d,即今之凤翔。得之,则可窥长安。高祖出汉中,正此道也。姜维舍此而多出陇西狄道。临洮得之无益。今乃蹈维覆辙,臣恐遂失蜀矣。宜勉谕其归。”宋孝宗大以为然。(42)不久,因为一桩偶发事件,吴挺遂与宋孝宗在这个问题上发生了冲突。

自隆兴和约以后,宋金休兵罢战,但是却并未消除敌对状态。稍有风吹草动,双方都为之紧张。淳熙十年(1183)。周必大上奏说:“白气自西南天,宜为兵备。”宋孝宗初不以为然,说;“日脚之气,冬常有之。”周必大又坚持自己意见,说:“此日官相宽之词,然有备乃能无患。”(43)宋孝宗于是也紧张起来,立即以“元字号御笔”,称金人即将来犯(44),命令四川三大将“密陈出师进取利害,以备金人”(45)

三月三日,比宋孝宗这道密令用金字牌递发,从临安发出,十四日便到了金州,十六日又到了兴元,十八日发到了兴州。

接到皇帝的诏令,吴挺与兴元都统彭杲、金州都统傅钧都立即写下奏报,分别上奏,陈述自己用兵的方略。

彭杲拟以兴元大军以重兵守大散关,扬言夺取和尚原,以牵散金军;而实以奇兵进取凤翔,合兴州大军进占秦陇;而金州大军则出商,并以重兵取大庆关及潼关,中断金军后援,以利全面收复关中。

傅钩拟以兴州大军出大散关,取和尚原,占领宝鸡,与金军在凤翔一带相持;而兴元大军与金州大军合军,乘虚攻击长安;并间遣奇兵据潼关,取陕州,烧大庆桥,以阻绝金军。

而吴挺的计划却与两人迥然不同――

合取要地,无逾长安、凤翔、德顺。若取凤翔,则出师凤州散关;若取秦州、德顺,则出成州皂郊。又,金州之师可出上津,进取商,以窥长安。但敌之虚实,今未可预定。以臣管见,虽将来一路当先,亦须三路俱进以为之。

金自用兵以来,前后犯蜀皆由凤翔、秦州两路。凤翔之兵,经宝鸡和尚原;陇右之兵,经秦州。若破宝鸡和尚原,便可进凤翔,因粮进取长安;若破秦州,即可直据德顺,则原、熙河、秦凤三路皆为我有。

敌或为恃五路粮食,深沟高垒,以不战屈我。当此时,止可固守原堡,然后设方略攻其所必救,以致敌。

敌中平日无事,兵皆屯长安、凤翔一带,秦凤、熙河、原三路屯兵极少。今我兵出彼已不疑。若以更为名,合并外所屯之众,自皂郊直趋秦州,止三十里,一日可得。既得秦州,至德顺才二百五十里,五日可复。凤翔虽觉,事已济矣。其余熙、、兰、会,全无守御,量遣人兵既可抚定。若凤翔无援,可逆击破之(46)

在奏书中,吴挺提出“以更为名”,集结军队,偷袭金军。但他所拟定的军事计划,与吴U进攻陇右并无异样。宋孝宗读过吴挺奏报,对此极不满意。他提笔给吴挺复信说:

卿来上关陕地图奏陈:“敌兵平昔皆屯长安、凤翔一带,秦凤、原、熙河三路屯兵极少。缓急欲合关外所屯之众,自皂郊直趋秦州,次攻德顺,其余熙、、兰、会等州全无金人守御,量遣人马即可抚定。若敌兵来援,当逆击破之。”

以若卿言,恐异日未为得计。寻检会吴U、王之望所奏前后累章,备见辛已出师秦州、德顺,舍重取轻,首尾失据,援辽远,几失川口。费我全力,竟致无功。致令王彦、吴拱荆襄控扼,会兵河池。是皆前事之危道也,故辙可复蹈哉

今蜀门重兵己隶于卿,次则兴元,次则金州。异时,卿等当谋会三路之师,以奇以正,进则攻取敌兵要害之地,守则以固我襟带之冲。卿更宜审取良谋思成绩,勿以向时―时之误一为后事之戒(47)

实际上,这次只是一场虚惊而已。不过,通过这桩偶发事件,倒是暴露出了吴挺与宋孝宗在用兵重点及方向上的根本分歧。时隔不久,两人在“花装”和“纯队”问题上又有了矛盾。

吴挺练军,传承吴d、吴U之衣钵。四川宋军的战斗编队,过去一直是采用“纯队”。即以队为单位,或纯用弓弩,或纯用戈戟。前面的那场虚惊以后,宋孝宗便下令,让四川三都统司部队全部改用“花装”的战斗编队。即将弓弩手和戈戟手混编为一队。吴挺对此极为不满,但又不得不执行命令。对于吴挺的不满,宋孝宗似乎也有所察觉。淳熙十一年(1184)九月,他下诏问吴挺:“闻陇蜀向来军阵多用纯队。近易花装。二者孰便?”

吴挺奏报:“何军用师,惟尚整肃。其花装队未战先已错杂。”

兴元都统彭杲奏报:“四川诸军,昨日绍兴之初,团结皆为纯队。以五十六人为队,止是教习纯队事宜。兵刃相接,取便应用。”

金州都统傅钧奏报:“陇蜀山川,平陆少而险阻多。两军相遇或我高而彼下,必须纯用弓弩。狭隘相遇,则纯用戈戟。缓急,全队呼索,易于应习。”(48)

既然四川三大将都一致肯定纯队而反对花装,宋孝宗也就尊重了他们的意见,取消命令,下令四川三都统司部队依旧改用纯队。

公元1185年(宋孝宗淳熙十二年,金世宗大定二十五年,夏仁宗乾v十六年)四月,宋廷得到一份报告,称“故辽大石林牙假道夏人以伐金”(49)。这不禁又激发了宋孝宗这位念念不忘“王师北定中原日”的皇帝那压抑了十几年的雄心。

所谓故辽,这里是指西。公元1123年,在辽王朝即将被金王朝攻灭的前夕,辽朝皇族耶律大石率兵西走,在辽朝的西北重镇可城招集各部落的力量,重建起一支嫖的骑军。大石通辽、汉文字,在辽朝曾为林牙(翰林)。他率劲骑继续西行,并于公元1131年自立为帝,史称西。西辽最后在虎思尔朵(故址在今吉尔吉思托克马克以东楚河南岸)定都,成为中亚地区的一个强大王朝。公元1143年,大石病死,皇后塔烟执政。公元1151年,大石之子夷列即位。公元1164年,夷列死,其妹普速完执政。公元1178年,夷列次子直鲁古即位,统治西。大石时期,曾派出一支七万余骑的大军东征金国,然而道途多阻,进至和后便不得已而退军。其后,西辽便断绝了东征之想。

公元1185年是直鲁古即位后的第八个年头,也是西辽的多事之秋。宋孝宗得到的情报完全是一份虚妄的报告。其情报来源应是四川方面从西夏那里得到的。如果这样考虑,那吴挺就与这份情报有关系。不管怎么说,当时宋孝宗得到这份情报后,异常激动,立即给吴挺与四川制置使留正下了一封密诏,让吴挺与留正商议,准备配合西辽攻势而出兵北伐。幸好当时担任枢密使的周必大还很冷静,劝宋孝宗不要轻举妄动,“但当严备,随机应之”(50)。不久,此事便得到证实,纯属子虚乌有。

尽管如此,宋孝宗却仍不甘心。淳熙十三年(1186)四月,他又诏令吴挺,让他与西夏方面进一步取得联系,结交西夏。这时。留正已被召还临安,而新任四川制置使赵汝愚还未入蜀,因此宋孝宗便让吴挺一手承办此事。然而,《宋史》卷486《夏国下》却载:“当时议论可否及夏人从违,史皆失书。”由此可见,吴挺结交夏国没有获得什么进展。宋孝宗从此也就不再做北伐之梦了。淳熙十六年(1189)二月,他在紫殿举行内禅仪式,正式将皇位禅让于第三子赵,自己退位做了太上皇。

六、吴挺之死

即宋光宗。他缺乏他父亲那种矢志收复河山的壮志,因此,吴挺这位三为将、一柱擎的武将对他来说,不仅已失去政治价值,而且反倒成为一种潜在的政治威胁。不过,在他即位之初,还不便硬与太上皇做对,所以对吴挺仍示以礼遇。于吴挺的官爵已积至检校少保、定江军节度使、武功郡开国公,所以宋光宗便下诏特授吴挺为太尉(51),并且“赐内府珍奇,以示殊礼”(52)

这时,吴挺已是病魔缠身。但他强行支撑着,照常处理军政事务。西和、阶、成、凤、文、龙六州的军器制造比较落后,他便想法节省开支,筹集钱物,招集工匠,创立作院,制造军器。《世忠保蜀忠德碑》称:当时六州作院制造的、矛,戈、盾、弓矢、甲胄、旗、毡等军械装备数量极多,“时久积如丘山”。

兴州东北有两条谷水,每值山洪暴发,往往威胁到兴州城的安危。于是,吴挺组织人力,修建了两道大堤以阻遏山洪。绍熙二年(1191),嘉陵江水暴涨,水发入城,漂浸居民,致使兴州军民共有3492户、19209人遭到灾伤损失(53)。吴挺一面赈济灾民,一面又组织人力,修建沿江防护长堤,以保证兴州城的安全。

公元1192(宋光宗绍熙三年,金章宗明昌三年),四川制置使赵汝愚被召归临安,宋廷任命户部侍郎丘章阁直学士,出任四川制置使。这时,宋光宗与太上皇宋孝宗的矛盾加剧,父子两人的关系搞得很僵,甚至不愿见面。在这种背景下,丘的到来,对吴挺是极为不利的。

吴挺在归蜀之初,就与四川制置使范成大不和,并与李搞得关系紧张,水火不容。其后,他吸取了教训,“贵重待宾客”,尊重文官,以改善文武之间的关系(54)。然而,由于唐朝藩镇割据的深刻影响,宋代的士大夫对武将的权力似乎都有一种矫枉过正的认识,即认为大凡武将权力过大就必然会尾大不掉,甚至反叛朝廷。因此,他们大多主张抑制武将权力。这不是出于个人恩怨,而是出自一种政治观念。

从留正出任四川制置使起,继任的赵汝愚、丘等人都是强烈要求抑制吴氏势力在四川发展的人物。《宋史》卷391《留正传》称留正任四川制置使之时,“虑吴氏将,谋去之”。《宋史》卷392《赵汝愚传》称赵汝愚早在宋孝宗淳熙年间便对宋孝宗说:“吴氏四(三)专蜀兵,非国家******,请及今以渐抑之。”但由于宋孝宗对吴挺深信不疑,对这些意见并不太在意。

宋光宗即位后,情况便不同了。留正、赵汝愚都高居庙堂,太上皇宋孝宗受到宋光宗的排斥,已不能遥制朝政,因此留正等人要求抑制吴氏的言辞也就格外强硬起来。绍熙三年(1192),当赵汝愚初召归临安、宋廷在讨论四川制置使的人选时,左丞相留正煽动说:“西边三将,惟吴氏世袭兵柄,号为‘吴家军’,不知有朝廷。”(55)于是,在留正的一力主持下,宋廷便派遣丘出任四川制置使,以抑制吴挺。

“素以吴氏世掌西兵为虑”(56)。他出任四川制置使是负有秘密使命的。因为此时宋廷已得到报告,说吴病情严重,已经快近死期了。丘离开临安赴任之际,利用辞的机会,还特意告诫宋光宗,说吴挺死后,朝廷千万不能再把兵权交给他的儿子了。宋光宗深以为然。这样,吴挺又面临着吴U临死之时的那种难堪的处境,受着深深的煎熬。

公元1193年(宋光宗绍熙四年,金章宗明昌四年)春,吴挺料定自已的病情已无好转的可能,便上表请求致仕。宋光宗等人喜出望外,赶紧下诏宣布:“太尉、定江军节度使、兴州驻扎御前诸军都统兼知兴州吴挺守本官致仕。”(57)五月,吴挺病死,享年五十有六。宋廷得知吴死讯,下令特赠吴挺少保。其后,又赠少师、开府仪同三司,武穆(58)

注释:

(1)《宋史》卷383《虞允文传》。

(2)《宋会要辑稿兵》二0之29。

(3)《文定集》卷8《吴拱辞免恩命不允诏》。

(4)《文忠集》卷110《奖谕吴拱诏》。

(5)《文忠集》卷107《吴拱辞免召赴行在不允诏》。

(6)《文忠集》卷110《吴拱上表辞免恩命不允,仍断来章批答》。

(7)《文忠集》卷112《赐吴拱除侍卫马军都指挥使告》。

(8)《宋会要辑稿职官》77之22载:“(淳熙元年)九月二十一日,诏武功大夫、楚州团练使、充金州驻扎御前诸军都统制郭钧起复,依旧管军。”可见郭钧原任金州都统制。淳熙二年五月,金州都统已改由于友担任。另外,《攻集》卷87《王淮行状》载:“四川制置使范公成大奏郭钧驭众无术,几至生变。”可见郭钧系由金州都统改任兴元都统。

(9)《宋会要辑稿兵》二三之13。

(10)《皇宋中兴两朝圣政》卷64,淳熙十四年三月辛酉记事。

(11)《建炎以来朝野杂记》(甲集)卷11《制置使》。

(12)孔凡礼:《范成大佚著辑存》P57。

(13)《峰真隐漫录》卷9。

(14)《诚斋集》卷120《王淮神道碑》。

(15)《建炎以来朝野杂记》(甲集)卷15《四川军粮数关外积粮数》。

(16)(17)《建炎以来朝野杂记》(乙集)卷16《绍兴至淳熙四川宣抚司钱帛数》。

(18)《宋会要辑稿食货》二0之22。

(19)《宋会要辑稿食货》一八之14。

(20)(23)(32)(34)(41)《世忠保蜀忠德碑》。

(21)《宋史》卷198《兵十三马政》。

(22)(38)(52)《宋史》卷366《吴挺传》。

(24)《宋会要辑稿兵》二三之13。

(25)(27)《鹤先生大全文集》卷78《李蘩墓志铭》。

(26)《宋史》卷398《孪蘩传》。

(28)《文忠集》卷108《赐吴挺乞除一宫观差遣不允诏》。

(29)《宋史》卷366《吴挺传》、《世忠保蜀忠德碑》均将吴挺擅自入的时间记为“淳熙四年”;《文忠集》卷108《赐定江军节度使、侍卫亲军上军都指挥使、兴州驻扎御前诸军都统制吴挺辞免兼知兴州恩命,乞检会累奏、除一宫观差遣不允诏》明确记有这道诏书的颁发日期,为“淳熙五年六月十四日”。因此,“淳熙四年”显然是误记。

(30)《文忠集》卷112《淳熙五年六月二十日,抚问吴挺到阙并赐银合茶药》。

(31)《文忠集》卷1ll《赐侍卫马军都虞侯王明并御前诸军都统制吴挺、郭刚、皇甫倜、鲁安仁、郭钧、李川、郭棣,御前诸军副都统冯湛、韩宝、张荣、张宣、于友、明椿银合腊药敕书》。

(33)《宋会要辑稿食货》六三之154。

(35)《宋会要辑稿兵》一三之32。

(36)《宋会要辑槁职官》七二之54。

(37)《宋会要辑稿职官》六二之12。

(39)《宋会要辑稿兵》六之2。

(40)《宋会要辑稿食货》五六之71。

(42)楼;《攻集》卷93《史浩神道碑》。

(43)《攻集》卷94《周必大神道碑》。

(44)《文忠集》卷147《兴元彭杲奏》。

(45)(49)《宋史》卷35《孝宗三》。

(46)《文忠集》卷147《兴州吴(挺)奏》。

(47)《文忠集》卷147《录白付吴挺御笔》。

(48)《皇宋中两朝圣政》卷61。

(50)《攻集》卷93《忠文耆德碑》。

(51)《宋会要辑稿职官》之14。

(52)《宋会要辑稿瑞异》三之17

(54)《攻集》卷91《杨玉休行状》。

(55)《宋史》卷391《留正传》。

(56)《宋宰辅编年录》卷20,开禧二年记事。

(57)陈傅良:《止斋集》卷13。

(58)《宋会要辑稿礼》五八之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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